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学校文明优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文明优质服务对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满足广大师生对校园美好生活的需要,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的通知》(豫文明办〔2018〕30号)精神和省直文明办相关部署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
一、总体要求
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诚信守法提升、文明风尚提升“三大提升”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以科学思想为引领、服务提升为重点、文明创建为载体、人民满意为目标,着力增强学校各单位、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人员素质,打造规范运转、廉洁高效、文明优质的服务形象。
二、参与范围
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和全体教职工。
三、主要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开展学习教育
围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主题,以职业道德建设、行业服务规范、文明礼仪养成等为主要内容,对各单位、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开展文明服务规范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文明优质服务理念。
责任部门:文明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践行服务标准
以学校综合服务窗口所在单位、部门为重点,在全校各单位、部门推行“五优”文明服务,即服务态度优,对待师生和服务对象热心、耐心、贴心,落实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一站式办理;服务技能优,业务精湛,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服务效率优,工作高效精准,优化流程、限时办结,按照智慧校园建设统一部署,适时推行“互联网+校园服务”,推进涉及师生教学、科研、生活的各项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并联审批;服务举止优,言语文明,举止得体,微笑服务,使用欢迎、谢谢、请、再见等礼貌用语;服务环境优,办事环境整洁卫生、便利舒适。
责任部门:党办、校办;各单位、部门
(三)适时选树典型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岗位大练兵、文明服务大比武,创建党员示范岗、学雷锋示范岗、巾帼示范岗等争先进位活动。
责任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会、团委
(四)营造服务环境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服务师生、便民利民,创造舒适便捷的办事环境,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在明显位置公示。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窗口柜台,设置休息饮水、残障、婴幼儿服务及应急设施,优化美化服务环境。
责任部门:各单位、部门
(五)规范宣传展示
要在师生群众办事的入口处、服务台等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包括规章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行业守则等内容,要运用展板、招贴画、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力营造“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宣传部
(六)统筹评选表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中发现、推出一批服务文明优质、管理科学规范、办事廉洁高效、监督机制健全、师生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窗口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将“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纳入学校年度文明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之中。
责任部门:文明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活动时间
2018年9-10月集中开展活动,坚持长期、常态化推进活动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务实推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结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限、细化任务、注重实效,实行台帐式管理,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办成、办好一批涉及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扎实推动学校服务型单位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注重示范引领。全校党员干部及历年文明处室、文明教师、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争做表率,带头践行,以窗口、场馆为重点,大力推行“五优”文明服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推动文明优质服务理念在全校教职工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到学校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把“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在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提升效能上下功夫,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载体、形成特色,不断提升学校文明优质服务整体水平,提升师生群众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