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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9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扎实做好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家庭和睦,弘扬家庭美德,引导全校教职工积极培养、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的通知(豫文明办〔2016〕22号)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教职工的家庭

二、评选条件

家庭成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树立良好家风。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口碑好的教职工家庭。不孝老敬老的家庭不得评选为文明家庭。

三、评选流程

(一)以家庭为单位参加评选。按照家庭申报、群众评议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所属单位、部门教职工家庭的组织推荐工作,形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推荐意见。

(三)学校党办会同校工会、纪委监察室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审核、公示。

(四)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并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层层发动、务实评选,认真做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确保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明家庭推荐上来。

(二)积极宣传推动。努力营造文明家庭评选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评选契机,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优秀事迹,营造浓厚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氛围,助力学校文明创建各项工作。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9月26日前将参与评选文明家庭的申报表(见附件)1份、事迹材料(800字左右)1份、家庭生活照片2-5张报党办,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 人:王 哲信息楼818室

电子邮箱:hnyzjswm@126.com

附件: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文明家庭申报表

2016年9月18日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文明家庭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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