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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推荐2016年度文明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9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年来,全校教职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更好地发挥广大教职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学校2016年度文明教师。

一、文明教师标准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矢志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职工不得评选为文明教师。

(四)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五)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评选推荐范围、比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在校工作时间不足18个月的人员原则上不参评。

(二)评选推荐比例

按在职教职工人数10%左右的比例,评选文明教师60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所属单位、部门评选推荐,在此基础上形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推荐意见;学校党办会同纪委监察室、人事处(组织统战部)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文明教师进行审核、公示;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并予以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评选推荐文明教师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抓好工作落实。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核,做到好中选优。文明教师的评选要适当向在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倾斜。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月26日前将文明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报党办,同时报送表格电子版。

联系人:王哲,电子邮箱:hnyzjswm@126.com。

附件: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明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2.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明教师汇总表

3.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明教师推荐审批表

2016年9月18日

评选推荐2016年度文明教师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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